又据唐御史黄滔撰写的黄山灵岩寺碑铭记述,莆田县东峰庙当时已有龙眼栽培和加工技术居中国领先地位,如高接换种、小苗嫁接、品种选育、桂元干加工等。莆田市为中国重点龙眼生产基地之一,1999年,全市龙眼面积近1.2万公顷,投产面积0.6万公顷,可年产量约3万吨,其中1.8万吨用于焙干,可以加工“兴化桂元干”产品0.6-0.7万吨。[6]莆田桂圆因其栽培地域独特,孕育了众多品种和优良品质。有品种80多个,为中国最多。2008年12月10日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护范围为莆田所辖行政区域。2007年,莆田桂圆产量达到1.2万吨,在中国国内同类产品中所占市场份额超过30%。
4 相关传说
据民间传说,莆仙两地靠海,海中有一恶龙,经常上岸伤人害物。当地有一青年力士名“桂圆”,自告奋勇与恶龙进行搏斗,桂圆终以智谋骑上恶龙,用手挖掉龙眼。恶龙失去双眼,无法行动,终被桂圆斩杀。想不到龙眼落地后,竟然萌发成树,树上所结之果,又形如龙眼,时人便把此果称为龙眼,又因恶龙被桂圆斩杀,桂圆去世后,就把焙干的龙眼,称为桂圆。
5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了对莆田桂圆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自2008年12月10日起对莆田桂圆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2008年第132号)。
保护范围
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界定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的函》(莆政函〔2007〕14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萩芦镇、梧塘镇、国欢镇、涵西街道办事处、涵东街道办事处,荔城区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城厢区灵川镇、东海镇、华亭镇、常太镇、霞林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仙游县枫亭镇、榜头镇、盖尾镇、郊尾镇、园庄镇、赖店镇、大济镇、鲤城办事处、鲤南办事处等2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乌龙岭、油潭本、大鼻龙、松风本。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高度200m以下;土壤类型为砖红壤性红壤和红壤,pH值5.0至7.0,土层厚度>1m,表层有机质含量>1%。
(三)栽培管理。
1、苗木培育:以实生苗为砧木,用成熟枝条进行嫁接。
2、栽植密度:栽植密度小于330株/公顷。
3、树冠管理:以春剪为主,夏、秋剪为辅。通过疏花果,营养枝与结果枝比≥2。秋剪于采果后进行。
4、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复合肥为辅。成龄树株产50kg果,年施有机肥不少于15kg,施纯N1.0kg至1.6kg,N、P、K比例1.0:0.5至0.6:1.0。全年施三次肥,即花前肥、壮果肥、采果肥。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成熟度达九成,可溶性固形物≥18.5%时采收。
(五)加工。
1、剪果:剪果时留果蒂(梗)长<3.5mm。剪后要除去不符合原料选择要求的残次果。
2、浸洗:浸洗5min至10min,洗去果面脏物、灰尘,提起滴干。
3、摇砂、挂黄:采用人工或机械摇砂、挂黄。每批次装果35kg至40kg。果实与细河砂、姜黄粉比例为3500至4000:50:1。
4、预晒:摇砂洗后的果实,要摊放晾晒,除去部分水份。